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1519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針對各級學校不利處境學生發放多元生理用品,設置定點,以供急需取用,並結合健康促進、多元文化、性別平等之跨領域議題,融入之性別平等、月經教育教學與校園活動,建置性別平等、月經健康促進環境,以營造關懷與友善校園氣氛。
三、為使月經教育相關教學資源適切融入課程及校園宣導,相關教學資源將陸續掛載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 ) 及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https://hps.hphe.ntnu.edu.tw/),請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