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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團隊製作無菸無檳好校園電子報

一、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執行115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為利菸檳防制教育推廣發行電子報,本(第91)期無菸無檳好校園電子報網址,請參閱並推廣運用。

二、內容摘要如下:

(一)歡迎參加115年10月5日(星期一)辦理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增能工作坊,報名網址

(二)電子煙回收宣導

1.為守護國民健康,衛生福利部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持有類菸品(如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並於修正條文施行後提供1個月緩衝期,讓持有者妥善處理電子煙。

2.衛福部國健署自9月8日起於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及衛生所等處設置共432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請持有電子煙民眾把握時間自主投遞。回收期限自9月8日起至菸害防制法施行後1個月緩衝期屆滿。

(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

1.強化指定菸品(例如加熱菸)必要組合元件之販賣及展示管理:僅得於販菸場所販售,不得任意陳列 或銷售。

2.持有類菸品(例如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之指定菸品納入行政罰,並提高使用類菸品罰鍰。

3.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類菸品(例如電子煙)行為,均以刑罰處罰。

4.入境旅客少量攜帶採行政罰,一年再犯處刑罰。

5.強化網際網路管理自主管理責任,避免不法資訊傳播。

6.針對違法製造、輸入行為,建立檢舉獎勵制度。

三、檢附電子報1份。

  • 無檳好校園電子報第91期.pdf
    1) 無檳好校園電子報第91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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