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7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00407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接獲通報民眾於野外自行採摘誤食大花曼陀羅葉片致中毒事件,為防範憾事再發,爰提供大花曼陀羅宣導文宣(如附件);另有關其他植物性天然毒(如野生菇類、姑婆芋等)之相關介紹,已同步置於該署官方網站「防治食品中毒專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30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00300號暨本府衛生局114年9月30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140177927B號函辦理。
二、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請各校協助張貼海報(如附件),並於跑馬燈露出「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最高可罰1萬元」加強宣導,呼籲學生勿觸法。
三、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將執行稽查專案,包含源頭管理、販售通路(包含禁止販賣給孕婦及未滿20歲之青少年)並加強禁止青少年違法使用加熱菸。
四、國健署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置有「電子煙防制專區」(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
,另於Yahoo奇摩搜尋引擎建置「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持續製作相關資料,提供多元菸害(包括加熱菸)及電子煙危害相關素材,請多加運用。
五、請各校運用即時通訊軟體或網路社群平台(如:班群網站、LINE、IG、臉書等社群平台)轉發或公告相關資訊,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我國法令規定「未滿20歲不得吸菸」與加熱菸危害,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097322號函辦理。
二、國健署已委託製作「菸害防制素養-教師版教學手冊」、「國中生電子煙防制教學包」及「國小高年級學生菸害防制教學包」,請協助向學生強化宣導禁止使用電子煙等違法產品,培養正確菸(煙)害防制識能。
三、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請學校運用即時通訊軟體(如:班群網站、LINE、IG、臉書等社群平台)轉發或公告素材連結,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我國法令規定與電子煙危害,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
四、檢附電子煙防制宣導素材清單1份。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6月30日疾管慢字第1140300408號來文辦理。
二、梅毒、先天性梅毒及淋病為「傳染病防治法」公告之第三類傳染病,為提升社區大眾及風險族群之性傳染病防治知能,請貴單位協助轉知所轄或所屬等相關單位或人員,整合並運用現有資源,透過多元管道強化性傳染病衛教宣導。
三、旨揭專區內容分為一般民眾、教育人員、醫事公衛人員、多國語言衛教素材及其他相關資源,內容包含:避孕、安全性行為、各項性傳染病認識、預防、診斷、治療、篩檢、去汙名化及友善就醫資訊等,請逕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梅毒或淋病/性傳染病衛教資源」下載運用。
四、疾管署自今年7月1月起,委託全國13家醫院提供「性傳染病匿名諮詢服務」(附件1),民眾可透過電話、E-mail、Line@等多元管道進行諮詢,且為鼓勵年輕族群主動篩檢,亦提供「24歲(含)以下年輕族群或學生梅毒快速篩檢服務」,符合資格者憑相關證明文件可免費接受梅毒快速篩檢,有關旨揭醫院聯絡方式之詳細資訊請查詢網址:https://gov.tw/22y。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8359號函辦理。
二、旨揭衛教素材係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編製,電子檔已置於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資料下載/其他項目,請逕行下載運用。
三、另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電子煙防制宣導紅布條、跑馬燈文案(載點: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i-5IMD75XiRC2keiBsluc5VwAPDW2tsO?dmr=1&ec=wgc-drive-hero-got),以及電子煙及加熱菸防制資訊與素材如下,請善加運用:
(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專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1。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99之菸害防制館-https://health99.hpa.gov.tw/theme/4。
(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99之衛教資源(含宣導素材)-https://health99.hpa.gov.tw/material。
(四)Yahoo奇摩「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4 年 5 月 2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40123145 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期新冠疫情升溫,請貴校(園)強化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之執行與宣導,將常見呼吸道感染之防治知識傳達學(幼)生及其家人與教職員工,包括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保持空氣流通等。
三、檢附「常見呼吸道病毒感染者建議事項」1 份(如附件),以供衛教 COVID-19 輕症及無症狀篩檢陽性民眾或其他常見呼吸道病毒感染者配合相關建議事項。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5月27日新聞稿指出,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上升,第21週(5/18-5/24)新冠門急診就診計41,402人次,較前一週上升,且高於2024年第21週23,555人次;5/20-5/26新增102例新冠併發重症本土病例及19例本土病例死亡,推估疫情將持續推升,並於六月底達到高峰;為防範校園新冠肺炎疫情,請加強疫情監控及防治措施。
二、為維護校園師生健康安全,請各校(園)落實校園各項防疫工作如下:
(一)強化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衛教宣導:加強辦理各項疾病防治衛教宣導,建立良好衛生習慣,鼓勵師生於密閉空間主動戴口罩,尤其有上呼道症狀者應持續配戴;養成勤洗手、注意手部與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習慣,提升教師、學幼童及家長對於各項疾病之認知及防治觀念。
(二)鼓勵疫苗接種:配合中央及衛生單位疫苗接種政策,持續鼓勵師生接種疫苗,提升自我保護力。
(三)落實師生健康監測:掌握師生健康狀況,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請就醫接受治療並在家休息。
(四)完備洗手設備及防疫物資整備: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與用品,定期盤點防疫物資並適時增補,以因應校內師生緊急應變或特殊需求時使用。
(五)加強校園環境清潔及消毒: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保持空氣流通,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六)落實疫情通報:請確實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辦理疫情通報,若有傳染病疑似群聚事件,應立即通知本局及衛生單位,以利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三、端午連續假期將至,出遊、聚會機會增加,病毒傳播風險較高,為維護師生健康安全,請貴校(園)透過多元管道(如學校網站、社群軟體、跑馬燈...等),提醒親師生於假期間,持續留意身體自主健康管理及加強個人防護措施,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保持手部清潔、遵守咳嗽禮節,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況,請就醫並在家休息。
四、有關疫情資訊或相關防治措施,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
五、檢附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疫苗接種圖卡1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4805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促進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家長對癲癇之認識,以及發作時之處置與治療,俾利共同增進癲癇病友與學生之健康生活,欲參加者務請事先於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M3MzDv);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學會李劉玉梅小姐,聯絡電話:(02)2876-289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4242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訊息:
(一)活動目的:藉由故事繪本、學習雜誌或動畫短片等素材,利用淺顯易懂的方式教導學童食品標示及食品安全相關知識。
(二)素材內容皆已置於該署官網「親子食光專區」,內容包括:
1.食用專刊:依學習階段提供食品相關學習雜誌。
2.食育繪本:製作4本食安故事繪本,將食品安全觀念使用兒童故事的方式傳達。
3.食鏡短片:利用卡通方式呈現如何預防食品中毒的技巧。
(三)素材連結: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969&r=1041307065,請各校參考運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39459號函辦理。
二、世界衛生組織將每年5月31日訂為世界無菸日,其網站提供旨揭主題相關資訊供參考運用(網址:https://www.who.int/campaigns/world-no-tobacco-day/2025)。